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
雅安市人事局
雅安市公安局
关于二〇〇九年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
人民警察集中选取职位的通知
根据雅安市委政法委、市人事局、市公安局《关于二00九年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》规定,经考试、体能测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合格,考生进行集中选取职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合格考生集中选取职位的时间、地点
1、时间:2010年2月8日上午8:30
2、地点:雅安市公安局附楼二楼会议室(雨城区汉碑路73号)。
二、考生选取职位的方式
考生选取职位工作由市委政法委、市人事局、市公安局共同组织,市公安局纪委派员全程进行监督。
同一职位的考生,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分类拉通排名,考生根据本人在该职位综合排名顺序,依次选择具体的录用单位。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,可依次递补。
三、要求
1、考生携带本人的身份证(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)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(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)、钢笔或签字笔1支。
2、考生必须本人到场选职位,不得由他人代选。考生家长可到场参与职位选择。
3、没有按时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。
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|